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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绕行!2月3日起市中区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03 04:23:56

  为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5修订)》《乐山市市中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机动车实施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自2月3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市中区部分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市中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通行。具体范围为长青路辜李坝路口、通棉路新竹路口以东、嘉瑞大道檀木南街路口、檀木南街滨江路路口以南,岷江三桥牟子信号灯路口、乐井快速通道与老乐井路路口、S305线线)、九峰路瓦厂坝路口、大渡河大桥路口以北的合围区域内道路。青衣路乐山南收费站路口至长青路辜李坝路口、嘉瑞大道、檀木南街不在此次管控范围内。(详见图1)

  自2026年2月3日起,每日7:00-22:00禁止除办理入城许可之外的重、中型货车(黄牌)在管控范围内道路上行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在以下点位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驶入管控范围内道路。(详见图2)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和武警部队车辆;新能源车辆、邮政专用车、运钞车;已办理入城许可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车、园林绿化专用车辆;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绿色标杆工地和绩效引领企业经生态环境部门允许豁免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绕行路线、经过市中区主城区的重、中型货车(黄牌)可通过以下道路或经高速绕行:S104线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大佛收费站驶入高速,迎宾大道、进港大道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乐山港收费站驶入高速或经S215线绕行,老乐峨路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符溪收费站驶入高速,乐夹路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夹江东收费站驶入高速,乐沙快速通道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沙湾收费站驶入高速或经S215线绕行,苏沙路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苏稽收费站驶入高速,乐井快速通道与乐井路往主城区方向车辆从全福收费站驶入高速或经S103线线、确需驶入市中区主城区且依法取得入城许可的车辆严格按照入城许可上规定的时间、路段通行。

  六、在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七、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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